12月9日0-24时,广西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1例。其中,桂林市9例(七星区1例、象山区1例、灵川县2例、兴安县2例、阳朔县2例、永福县1例)。
12月7日,桂林市卫健委公布现阶段六城区及下辖各区县核酸检测点最新信息。市民可根据需求,就近前往相关地点进行检测。具体信息如下:
象山区
秀峰区
叠彩区
七星区
临桂区
雁山区
阳朔县
灵川县
全州县
兴安县
永福县
灌阳县
龙胜各族自治县
平乐县
恭城瑶族自治县
荔浦市
近日,桂林市部分医院根据最新防疫要求相继调整了最新就诊须知。对门诊就诊和急诊就诊等医疗活动进行了调整。
12月9日,桂林市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布了若干条就诊须知。对门诊就诊等行为进行了最新的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一、门诊就诊
1、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须佩戴N95或医用外科口罩,凭48小时核酸阴性或就诊当天抗原检测阴性结果进入门诊区域就诊。
2、有发热 (体温≥37.3°C) 、干咳、乏力、结膜炎、肌肉疼痛及腹泻等新冠病毒感染的十大症状之一者,请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3、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患者请主动告知并听从门诊工作人员引导至指定区域就诊。
4、门诊就诊时,请严格执行“一米线距离”、“一患一诊室”要求。
5、我院门诊全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就诊。请您提前预约挂号,并按照预约时段到院候诊,迟到需退号后重新挂号,请错峰就诊、减少聚集。
二、急诊就诊
1、急诊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须佩戴N95或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完成抗原检测/核酸检测。
2、急危重症患者先行诊治,无需等待核酸或抗原结果。
三、关于住院
1、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凭48小时核酸阴性或住院当天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可进入病区,但进入病区前必须在本院核酸采样处再次采集核酸。
2、确须住院治疗的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的患者,请服从医院统一安排到指定病区进行诊疗。
3、住院实行“非必要不陪护”,“非必要不外出”。住院患者凭腕带(或住院证)、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出入医院诊疗区,请随身带好身份证件,以方便查验。
4、请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后做好个人健康防护,遵守医院管理,配合医护人员开展诊疗工作。
而在12月5日,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也发布就诊需求。对就诊扫码、佩戴口罩等就诊期间行为也做出了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12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四版)》(简称《方案》)。
据了解,该《方案》由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有关专家结合当前广西实际情况制定,各地可根据病情、当地气候特点以及不同体质等情况,参照《方案》进行辨证论治。详情如下:
收藏相关信息、转发给需要的人。目前疫情防疫处于一个重要节点,需要各位市民共同努力才能平稳度过!三年都过来了,如今胜利在望,也请列位多些耐心!
内容来源:市卫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