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起,全州县新冠病毒疫苗第四针接种全面开打。第四针即第二剂的“加强针”,建议接种人群是:已经接种了第一剂次加强针满6个月,存在感染高风险、60岁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以及免疫力低下的人群,进行免费接种。 符合接种条件且有需要的市民,可以通过根据我县各接种点时间安排,在做好防护后,就近选择接种点进行接种。
温馨提示:为提高全州县中医医院接种点承载能力,即日起对该院接种点进行升级改造,故全州县中医医院核酸采样点暂停核酸采样,请大家互相转告。
据介绍,目前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目前,我市可用疫苗有关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2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2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2剂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疾控专家表示,接种新冠疫苗第四针禁忌问题和其他接种剂次类似,老年人即使有高血压等慢性病,只要在病情控制良好的情况下也可以接种。但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不能接种,包括: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妊娠期妇女。
那么第二剂加强针要怎么打? 打什么疫苗? 间隔多久? …… 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免疫规划所副主任医师 刘静 就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加强针热点问题 为大家解答 ↓↓↓
△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副主任医师刘静接受媒体采访
根据相关监测结果显示,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冠病毒疫苗的保护效力会逐渐下降,对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的住院、重症及死亡的有效性也会下降。
相关研究表明,在接种一剂加强针6个月后,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的保护效果下降至50%以下,因此很有必要进行第二剂加强针的接种。
现阶段,可在第一剂加强针的基础上,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比较严重的基础性疾病人群、免疫力低下的人群中开展第二剂加强针接种,可获得较大的疫苗保护效力。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国家相关工作要求,对其他符合条件且有第二剂加强针接种需求的人群有序提供第二剂加强针接种。
图片来源:广西疾控
根据疫苗研发工作进展,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加强针接种。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加强针接种。
根据国内外真实世界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结合我国疫苗接种实际,第二剂加强针与第一剂加强针的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
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加强针的接种实行免费接种政策,受种者不承担任何接种费用。
前期在广西区内接种疫苗的人员,只要携带身份证等有关身份证明,到现场出示给接种登记人员,核对登记后即可进行第二剂加强针的接种。
在广西区外接种的人员需提供前期接种疫苗的电子接种凭证和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方可接种。
根据现有研究数据和接种技术指南规定,新冠病毒感染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新冠病毒感染者可以在感染痊愈满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来源: 广西疾控、桂林健康、全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