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桂林交警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整治校园周边交通违法
桂林交警紧盯开学前后,在学校周边或学生必经路段设置卡点持续开展“护航行动”,集中整治不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不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2月12日至26日,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学生违法驾驶车辆护航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学生违法驾驶车辆310起。 主动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头盔佩戴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行动加强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 有针对性地加大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各类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零容忍”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以及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依托市局“2162”巡逻勤务机制和“交所合一”机制,加大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时段和路段的管控力度,强化路检路查,对超员、报废车辆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违法,一律从严查处。 设立“护学岗”
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以“铁骑勤务”为主要力量,协同辖区公安治安警力,在学校开学期间和开学后的上学、放学时段,设立“护学岗”,在上下学高峰时段派驻警力在校门口定点执勤。通过在上下学重点时段开展巡逻防护、交通疏导、秩序维护等措施,不断优化“高峰勤务”机制、切实维护辖区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人身安全。 交警指挥中心协同市区各大队分控中心加强视频巡查,紧盯返校、开学高峰期校园周边重要通道和路口,视情优化调整信号灯配时,提高通行效率。 排查校车、安全设施隐患
会同属地教育、安监、交通等部门开展隐患排查,一是对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的从业资质进行全面检查,对校车驾驶人以及业主加强安全教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要求立即责令停运整改,对不符合校车资质的驾驶人要求禁止驾驶校车。 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及相关道路涉及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状况进行实地踏勘,排查隐患,根据部门职责整改完善,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信号、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交通标志、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走进学校开展新学期交通安全课宣传活动,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发布春季开学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和提示信息,引导学生和学生家长驾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违法驾驶车辆、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导家长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死间不能靠运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生命只有一次,请安全出行、规范骑行,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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