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引起的惨痛教训并不少见,但是这个被称为马路杀手的元凶,依然在我们生活中屡禁不止。2月26日,桂林又有多名司机挨了。
2023年2月26日,桂林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多警种采取“白+黑”勤务模式,紧盯城区主干道、国省道、农村道路、高速公路等四大战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社会面治安清查治理工作。
据统计,26日统一行动期间,我市共查处各类违法1998起。其中,查处涉嫌酒(醉)驾91起,查处非机动车违法1200余起。案例一:男子无证、酒驾电动轻便摩托车被查2月26日晚22时20分许,七星交警大队在辖区虞山桥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悬挂“大蓝牌”电动轻便摩托车在卡点被执勤交警拦查,民警对驾驶员蓝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其结果显示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蓝某承认,自己确实在晚上喝了啤酒。经民警进一步核查,蓝某并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蓝某现场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其驾驶机动车应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蓝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共处以1300元罚款,并面临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酒驾+准驾不符+不戴头盔,一次被记22分2月26日21时09分许,兴安县交警大队在兴桂路开展夜查时,一辆摩托车行驶异常,在不远处突然停车,准备掉头驶离,交警见状立即上前拦截检查。
由于男子的拒不配合,民警只好将其带回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我今天绝对是酒驾”面对交警的询问,汤某突然转变态度笑嘻嘻的回答。经检测,汤某酒精含量达到74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交警让汤某出示驾驶证,在接过驾驶证后,交警发现汤某的驾驶证是C1,不具备驾驶摩托车的资格。
交警对汤某进行严厉批评和普法教育后,依法对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和酒后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记驾驶证22分,罚款125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夜查行动现场
城区主干道
各警种联勤联动,特别是加大夜间酒驾醉驾的整治力度,营造严管高压的氛围,全力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国省道
针对国省道交通安全进行整治,重点对无牌无证、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净化路面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
农村道路
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整治,重点对超速、超员、货车超载、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设置卡点,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文明守法,安全出行,勿做醉(罪)人! 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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