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二、招聘原则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工作日:9:00-12:00、15:00-18:00)现场报名。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2张1寸近期彩色照片、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士兵退役证及符合免予笔试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五)个人最终成绩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1.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六、其它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桂林市公安局2023年6月30日 来源:桂林警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