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个管理”负面清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A: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随后,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在山西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工作会议上,首次系统性提出要切实抓好中小学生的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工作。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宝生部长再次指出,这五个管理,看似小事,但都是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也是广大家长的烦心事。只有抓好这“五个管理”,才能切实为家长解决后顾之忧。2月23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基础教育司吕玉刚司长再次强调,要从抓好“五个管理”入手,切实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问题。对此,从今年1月15日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到4月19日出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短短3个月时间,教育部陆续发布了规范“五个管理”的专项文件,为各地各校扎实开展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政策依据和具体要求。下一步,我市将从负面清单入手,切实抓好中小学生“五个管理”工作。
2.“五个管理”负面清单是如何制定的?
A: 研制“五个管理”负面清单工作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切实提升全市教育评价改革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全市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工作抓手。
早在今年寒假期间,桂林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就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以研制桂林市中小学生“五个管理”负面清单为抓手,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春季学期一开学,市教育局就面向全市中小学师生和家长开展征集“五个管理”负面清单活动,各地各校积极响应,共计报送各类负面清单近千条。随后,市教育局组织市教科所全体教研员和部分校长、班主任、体育教师、校医组成专家组分类对负面清单开展专题研讨。在研讨过程中,专家组始终坚持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原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依据,针对我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中的遇到的实际问题设置“不可为”的底线标准,通过简明扼要的文字,明确告知哪些事情不能做,什么行为要不得,让人“一看就懂得,一读就明白”。 现在我们看到的“五个管理”负面清单,是通过向基层征集而来,并经过专家组4次集体或分组研讨,以座谈及书面形式先后3次面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和中小学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征询意见,前后历时一个半月编制而成。我们之所以对研制“负面清单”工作如此认真谨慎,是因为这“五个管理”所涉及的问题“与学生关系密切,使家长纠结焦虑,让教师左右为难”,更是学生关心、家长关切、社会关注的焦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唯有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多问多听,才能真正做到结合桂林实际,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我们也想以征集负面清单活动为抓手,通过广泛动员师生家长积极参与,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引导学校、家长树立科学的育人观念和正确教育评价导向,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教育生态。
3.作业管理负面清单中提到要由年级组长、学科教研组长和班主任统筹学生每天作业总量,具体怎么操作?
A: 从表面上看,布置作业是教师个人的教学行为,但从教学规程来看,这是学校育人功能的具体体现,是学校的教育行为。首先,我们要明确,校长是学校作业管理第一责任人,但校长不可能凡事亲力亲为,这就需要学校建立一整套作业统筹管理机制来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作业总量。这可以从三个层面来抓好落实:一是年级层面。我们很多学校都是实行年级管理制,同一个年级在教学进度上是大体一致的,年级组长可以结合本年级班情、学情,就作业结构、完成方式、作业数量等问题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进行统筹和协调,从整个年级的角度对作业管理进行掌控和调节,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二是学科层面。每个学科都有教研组,教研组长负责对本学科各年级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和统筹,这也是抓好作业管理的核心和关键。学科教研组要在教研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学科的校本教研,系统设计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根据学生发展差异,精心设计、分层布置基础性作业、拓展性作业,鼓励布置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避免大量的同质化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具体到一个学科一节课来说,在集体备课时,教研组长就要指导学科教师将作业设计和作业布置纳入课堂教学环节,还要结合各班学情进行分析:A班学生半小时能完成的作业,放在基础较弱的B班学生身上,可能会耗费更多的时间,等等诸如此类的具体情况需要教师在备课时加以区别对待,这也是我们常说的“因材施教”。在这里,我还想再强调一句,教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必须全批全改,这是与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密切相关的环节。只布置不批改,或让学生自批自改,甚至让家长代批代改,都是违反教学规范的做法,必须严格禁止。三是班级层面,这也是控制作业总量的落脚点。班主任作为班级的管理者,最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要发挥班级管理的优势,通过学习委员、科代表、小组长等了解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是否超过三个学科,掌握学生每天作业完成情况,并及时将学情反馈到任课教师、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处,以便统筹作业管理各项问题。
Q:4.清单中提到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天布置的书面作业不得超过3个学科,当天无课的学科不得布置书面作业,这是基于什么考虑作出的规定?
A: 教育部提出要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那么,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如何充分发挥作业的育人功能,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明确经过多年的教育实践形成的基本认识,更需要我们尊重教学规律,遵循学生的学习规律来做出选择。教师都知道,作业是对知识的应用实践,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每科作业时间要达到20-30分钟才有可能完成知识转化成能力的实践过程。按照小学3-6年级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的作业时间总量来看,只有每天布置作业不超过3个学科,才能在规定的时间总量中实现作业的育人功能。这也是我们多年来将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得出的结论,应该说是符合当下实际的,是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至于当天无课的学科不布置书面作业,那就更不用多说了――课都没上,你给学生布置作业干什么?!
5.清单规定不得通过短信、QQ、微信等布置作业,家长如何了解孩子的作业情况?
A: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作业是布置给谁的?显而易见,作业是布置给学生的。但学生有手机吗?学生能天天揣着手机看教师发来的作业吗?显然也行不通。只要这样一想,问题就解决了――教师不能通过一个学生没有或不能经常接触的工具来向学生布置作业。而且,我们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当堂布置作业,那就更不可能通过短信、QQ、微信来完成这一任务了。当堂布置作业,是教师课堂教学规范的要求,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教师当堂布置作业,学生用作业本记录作业,既不增加家长的负担,又可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避免形成事事依赖家长的陋习,何乐而不为呢?至于家长想了解老师布置的作业情况,可以向孩子询问或查看作业记录本,再不放心,还可以向老师了解嘛。
6.清单中提到老师不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这就意味着老师不能要求家长签字了吗?
A: 这是部分老师和家长在理解上存在的一个误区:老师布置作业,学生按时按量写完作业,老师就应该判定学生完成了作业――这与家长签没签字有什么关系呢?即便家长没签字,也不能否定学生已经写完了作业这一事实啊。回过头来看,负面清单只是要求老师不能将家长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并没有否定家长签字这一家校联系的手段。换言之,家长可以签字,也可以不签字,但老师不能以家长没签字而否定孩子的作业。
Q:7.睡眠管理负面清单中要求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且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上班时间较早,又需送孩子上学的家长该怎么办?
A: 学校上课时间小学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是确保学生有充足睡眠时间的重要举措之一。的确,部分家长的上班时间也是早上8点左右,如果按照规定的上课时间送孩子上学,家长又会面临上班迟到的窘境。其实,这并不是一个“两难”问题,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作出这个安排的同时,也要求各中小学主动作为,采取安排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轮值等方式,提前打开校门让学生进校开展体育锻炼或自发进行晨读晨练,但学校不得要求学生统一提前到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学生家庭情况的差异性,既照顾到部分家长送学生提早到校的需求,更要考虑到避免因上学时间较早而导致学生太早起床、睡眠不足的问题,还要留给孩子们一个从容享受早餐的机会。据我了解,我市七星区小学早在2014年起就已将早上上课时间调整到8:15,部分地处偏远的学校调整到8:30上课,这些年来也并未听到家长有什么不良反映,学校的教育质量也并未因此受到影响。我想,在8:15的基础上再推迟个5分钟上课也不是什么问题,毕竟,这一调整的最大受益者是我们的学生。
Q:8.个别学习习惯和基础较差学生到了规定的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对此,家长和老师应如何处理?
A: 学生经过努力,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的确不能按时完成作业,这就需要家长客观而理性地予以判断和分析:为了完成当天的作业而让孩子晚睡,孩子因睡眠不足而导致第二天精神不振,无法专心学习……这样,会进入到一个恶性循环,孩子的学习效果和信心将每况愈下,最终对学习失去兴趣。因此,对于孩子无法按时完成作业,我们建议家长要及时了解原因,是孩子的时间管理能力有问题还是老师布置的作业太多?是学生在课堂上没认真听课还是教师布置的作业难度太大?但不论是什么原因,都不宜影响孩子当天的睡眠时间,家长应该让孩子按时上床休息,然向班主任反馈情况,寻求帮助,配合学校解决孩子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作为学校和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同时,教师还应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9.清单中对校外培训机构和网络游戏运营商线上线下开放时间提出了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能管得了吗?
A: 中小学生睡眠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涉及家长、教师、学校、教育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只有全社会都来关注学生睡眠问题,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教育生态,学生的睡眠问题才能真正得以解决。对于教育系统以外影响学生睡眠的各种因素,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应主动作为,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我们将线上培训和游戏等内容列入清单,也是为了让培训机构和网络游戏运营商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通过宣传舆论和社会监督促使他们能进一步约束和规范经营行为,激发其主动参与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积极性。
Q:10.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学生需带手机或电话手表去上学,应如何处理?在校期间,学生有急事需与家长联系的,又如如何处理?
A: 对于这种特殊情况,教育部关于学生手机管理的文件中也作出了规定: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对于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联系沟通的正常需求,学校应以生为本,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学校可以通过在校园内生活区设置公用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妥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11.学校应如何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得少于9课时,学校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每周不得少于5小时的要求?
A: 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疏导学生心理、培育健康人格和提高学生心理复原力的主渠道之一,及时开展心理辅导有助于化解学生的心理危机和消极心理。因此,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桂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相继提出了要“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时间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和“学校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5个小时”的要求。
为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正常开展,我市下大力气落实心育师资问题。2020年,我市发布了102个心理教师招聘岗位,入岗入编达84人。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指导。同时,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督导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作为”通报制度,对不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将追究校长的责任。各中小学校长要充分认识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课列入每学期课表,以保证课程正常开展。还要将心理辅导室每周的开放时间计入心理教师的课时工作量。普通教师也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健康、快乐、幸福的时代新人。
12.清单中要求教师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老师应如何处理好开展信息化教学与保护学生视力的关系?
A: 早在负面清单征求意见时,就有学校老师对这一条提出过疑问。其实,这一要求来自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方案一开头就明确指出:由于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手机、电脑等带电子屏幕产品的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
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化技术是中小学教师的一项基本功,国家也大力倡导信息化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但电子产品只是一种教学工具和手段,善用之,能提高课堂效益和教学效率;滥用之,则会产生严重的负面效果。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育人是落脚点,我们不能以牺牲学生的身体健康来实现提高教育教学成绩的目的,那将是得不偿失的。教师应严格控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40分钟的一堂课,利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分钟,余下的28分钟可在课堂上通过黑板板书、阅读教材、思考问题、课堂讨论、课堂训练等方式完成教学任务,从而有效保护学生视力。同时,教师采用信息技术实施教学时,要突出重点难点,形象生动地展现出教学的核心知识,切忌依赖电子产品对学生进行海量“填充”,由过去的“口灌”变成“电灌”,变相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