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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全州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非政法专项编制)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协助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诉记录工作。
5、协助办公室文书文件收发整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户籍在桂林市范围内的人员:
1、 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
2、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文类、法律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
5、要求应聘人员有一定写作水平,有从事行政文秘、法律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于即日起至5月14日(工作日)前往全州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并填写《全州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2张1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如有写作特长的可附原创作品一至两篇,提交全州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审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报考人选进行笔试。
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派遣期1年(含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成本工资为3000元∕月以上,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发到手工资1800元左右。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100元。单位食堂提供中餐和晚餐,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全州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地址:全州县环城路89号
联系电话:0773-4823370。
来源:全州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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