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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传来,一正处级领导被逮捕、一厅官一审被判!国务院督查组也于近日赴桂开展实地督查,反腐永远在路上! 网络配图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熀明作出逮捕决定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原总经理刘熀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桂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熀明作出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592余万元贵港市原副市长徐育东一审获刑十三年
8月31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港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徐育东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徐育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桂林中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0年,被告人徐育东利用担任中共平南县委副书记、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区长、平南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贵港市港北区委书记、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党工委书记、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实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592.158272万元。
桂林中院认为,被告人徐育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由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徐育东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遂根据被告人徐育东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
徐育东简历
1986.09——1988.07 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习;1988.07——1989.07 广西贵县工商局瓦塘工商所市管员;
1989.07——1993.02 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瓦塘乡工商所副所长;1993.02——1995.05 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瓦塘乡工商所所长;1995.05——1996.05 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城中工商所所长;1996.05——1998.02 广西贵港市工商局覃塘分局副局长;1998.02——1998.04 广西覃塘管理区覃塘镇党委副书记;1998.04——1999.05 广西覃塘管理区覃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9.05——1999.09 广西覃塘管理区覃塘镇党委书记;1999.09——2001.04 广西覃塘管理区覃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1.04——2004.09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4.09——2006.07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委常委、副区长;2006.07——2009.01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委副书记;2009.01——2010.02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2010.02——2011.05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11.05——2011.06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委书记;2011.06——2015.02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委书记、贵港市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党工委书记;2015.02——2015.06 广西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港市港北区委书记、贵港市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党工委书记;2015.06——2016.06 广西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6.06——2016.09 广西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2016.09——2020.10 广西贵港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0.10 被免去贵港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职务。
在其位谋其政,面对反面教材,领导干部们更要三省吾身,以此为戒。这些愧对人民的“蛀虫”,最终只能自食其果!
来源:桂林检察/桂林中院桂林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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