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过去不久的中秋节本是一家人团圆相聚的日子柳州却发生了一起悲剧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
滨江西路摩托车连撞两辆电动车 事故致一死三伤 9月21日下午17点30分许柳州交警接报滨江西路发生一起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路面躺着一人头面部有血迹,在其周围散落着一个头盔不远处一辆粉色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侧翻在地
交警随即进行现场维护和勘查,并对其余三名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
结合现场勘察以及询问,交警调查到,事发时,摩托车驾驶人陈某(46岁)无证驾驶桂BN****号摩托车,沿滨江西路由北往南行驶至福江小苑附近路段时,先是撞上同向行驶的桂BJE***号“宗雅”牌黑色电动车左侧,导致该电动车侧翻,电动车驾驶人李某(53岁)及其后座的妻子张某(51岁)一同摔在地上。
“被碰撞后,我的电动车往前窜了几米,人车一起摔倒在路上,然后就看见碰我们的是一辆红色的摩托车,它还继续往前冲。”李某说,摩托车继续向前又撞上另一辆桂BR****号“雅迪”牌粉色电动车的尾部,导致粉色电动车侧翻压在电动车驾驶人兰某(48岁)的脚上。
兰某说,摩托车与他的粉色电动车碰撞后,就侧翻了,驾驶人陈某被甩到地上:“开摩托车的人倒在路中间,他头朝我这边,一动不动。” 后经医生诊断,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已当场死亡;黑色电动车驾驶人李某的膝盖、脚背受伤,其妻张某无明显外伤;粉色电动车驾驶人兰某左脚擦伤。受伤人员得到了现场医护人员及时的包扎处理,身体无大碍。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交通犯罪侦查大队,事故后续的调查还在进行当中。
开车上路一定要谨慎驾驶此前,柳州交警公布了4段电动车事故的监控视频动图 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 赶紧来看看,这样“任性”开车使不得!
事发柳石路!白沙路!柳长路监控拍下可怕瞬间
8月6日中午12时32分,在鱼峰区柳石路银桐广场附近路段,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与一辆迎面而来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碰撞发生后,双方车辆驾乘人员翻倒在地。
柳州交警提醒,逆向行驶是一种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影响道路通行秩序,重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同时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8月7日上午11时09分,在柳北区白沙路二桥西,一辆直行的电动车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碰撞后,双方电动车驾驶人侧翻在地上。
柳州交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电动车驾驶人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不可为了节省时间、图方便就逆向行驶,极易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事故。 8月8日下午3时08分,在柳江区柳堡路人保公司门口路段,一辆电动车沿柳工大道行驶到路口右转进入柳堡路时,与一辆在柳堡路上直行的小客车发生碰撞。碰撞后,电动车驾驶人侧翻倒地。经交警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柳州交警提醒,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右侧行驶。转弯途中,驾驶人应当降低车速,在规定车道内行驶。
8月9日上午9时59分,在柳北区柳长路香兰大道路口处,一辆闯红灯直行通过路口的电动车与一辆左转弯的小客车发生碰撞。碰撞后,电动车驾驶人翻滚在地,电动车被撞向前滑行数米。
柳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循“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按照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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