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我正在网上浏览新闻,一位女士走进我的办公室:“你好,你是宾律师么?”
是的,我想问你点事。”女士说,“宾律师,可以么?”
我扭头看了看女士回复说,“有什么事吗?”
“可以。”我说,“问吧。”
“我是被胁迫结婚的,可以撤销婚姻么?”女士说,“我一直不是心甘情愿嫁人的。”
“你们领了结婚证么?”我问,“是不是只按习俗办了酒而已?”
“证是被迫领的。”女士说,“酒也是被迫办的。”
“你是说你们的婚姻是你丈夫胁迫形成的?”我问,“你有证据证明么?”
“是的。”女士说,“村民可以帮我作证,他们可以证明我丈夫是逼我嫁给他的。”
“你说说具体情况。”我说,“看看你们的婚姻是否合法及是否能够撤销。” + “一年多前的一天,我丈夫到我们村里他的朋友家玩耍,不知怎么回事他无意中看到了我,于是找他的朋友给我传了个话,说他的朋友讲我长得很漂亮,想与我交个朋友。当时,我没见到同村人讲的这个人,就回绝了。次日,同村人说的那个人突然到我家,说要我出去一下说点事,当时我不肯,他就死皮赖脸地拖我的手,我怕惹出是非,就跟他出门到了一处空闲地。此时,他说要我做他的女朋友,我看他心术不正完全一副烂仔派头,就一口拒绝了。他见我不愿做他的女朋友,就开口威胁我,说我如果不做他的女朋友,他就天天登门骚扰我全家,还到村里到处散布我就是他的未婚妻的消息,把我的名誉搞垮没人能够娶我。在这种情况下,我被迫答应试一试与他交朋友。一个星期后,他来找我,要我陪他到街上去玩,于是我就跟他去了街上并玩了一天。当天我们从街上回转时,天已经黑了,在路上,他强行抱着我走,当我们走到一偏僻处时,他不走了,并要跟我发生关系,当时我无法抗拒他,就被迫给了他我的第一次,事后,我想这是他特意安排的。这件事发生后,我更加了解了他,他不仅穷而且还是一个混混,于是在一次相处时我提出分手。他一听我要分手,怎么也不肯,否则,他说要搞得我全家人心不安家破人亡。一个月后,他来到我家求婚,我全家人不允,他就在我家大吵大闹,当时不仅打伤了我父母,还搞得全村人都知道我是他的女人了。在这种情形下我被迫于次日与他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随后就办了酒。这一年多来,我与他没有感情,不想与他过下去了,宾律师,你说我是否可以申请撤销我跟我丈夫的婚姻?”
“从你讲的情况来看,你的婚姻确实是胁迫的。”我说,“如果村民能证实就好了。”
“现在有个别村民愿意帮我作证。”女士问,“如果有证据,我该到哪去办手续?”
“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办手续。”我问,“你们登记结婚的时间有多久了?”
“离现在有一年半了。”女士说,“这些日子过的哪还算日子,我总生活在恐惧当中。”
“看来你不能申请撤销你们的婚姻了。”我说,“它已经超过了一年时间这个法定时效。”
“一年之内才可以申请撤销?”女士问,“难道我永远不能离掉婚了?”
“也不能完全这么说。”我说,“虽然不能申请撤销婚姻,但是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不过,这得要求你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这方面证据没有人能给我证明。”女人说,“他一个混混,谁敢帮我作证呀!
“现在没有也没关系。”我说,“你可以先起诉,如果在不允许离婚后过了法定期再起诉,离掉婚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你能坚持。
“这花的时间太多了。”女士说,“我干脆离家出走算了,到时婚姻关系就自然解除了。”
“你想错了。”我说,“你走多久都不能自然解除婚姻关系的,必须得走程序。”
“那行,我回去再想一想。”女士说,“宾律师再见。”
“再见。”我说,“你走好。”
女士走了,我继续看网上的新闻,不过,我的心思总是漂浮在女士的胁迫婚姻上,
最后,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这个社会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完全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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