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字〔2022〕76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州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县直高(完)中、全州职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自治区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1〕143号)精神,为确保我县“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这项党和政府的教育助学事业做好做实,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2年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高中(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历届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不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大学新生),且获得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录取、且愿意就读的脱贫户家庭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当年度被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资助对象不包括往年已领取入学专项补助资金的历届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㈠区内大学(含高职)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500元; ㈡区外大学(含高职)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1000元; 此外,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诚信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2011〕19号)精神,市、县(区)必须将贫困家庭参加诚信计生并自觉履行承诺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结扎户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并在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给予资助。 三、申请资助程序 ㈠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资助系统能够证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系统截屏,于7月31日至9月30日期间向毕业高中段学校(含补习学校)提交已填写好的《全州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不能用圆珠笔填写,学校保留一份,上报全州县学生资助管理室一份),逾期不再受理。计生户家庭学生还需提供如下材料:独生子女学生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农村双女结扎户家庭学生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医院结扎手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证明父女或母女关系家庭户籍证件和复印件(一份),姐姐或妹妹的家庭户籍证件复印件(一份)。学校对上述申请材料核查无误后,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 ㈡高中、中职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审核,学校对申请材料核查无误后,经办人在所有复印件材料上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对经过审核的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将审批过的《全州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及短期生活费申请表》、《全州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及短期生活费申请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文档)及计生户家庭证明材料复印件、公示材料(复印件、公示图片)上交全州县学生资助管理室。全州县学生资助管理室9月30日之后不再受理入学补助申请材料,因学校延误而造成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能获得入学补助的,由学校按资助标准给予补助。 ㈢全州县学生资助管理室办公室对学校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直接将补助专项资金拨入学生个人银行卡(全部使用邮政银行卡)。受助学生应在高校报到交纳学费后,及时将入学交费收据复印件邮寄回原高中、中职就读学校,学校存档备查 。 四、其它要求 ㈠周密安排,落实责任 2022年,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各学校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政策落实,全力助力乡村振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收到通知后要在校内广而告之,确保每一位毕业学生(含历届生)知晓政策,确保暑假期间有专人、固定时间开展办理项目工作业务。2022年7月25日前,学校将2022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全州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梦娴;电话:0773-4826069)。 ㈡把好资格审核关,严格执行周报制度。 要严肃工作纪律,把好资格审核关,谁审核、签字,谁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凡出现应助未助、遗漏达一定数额、瞒报等情况之一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从2022年8月10日至10月30日,每周三填写好资助工作周报表(附件4),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全州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邮箱号码:956591594@.qq.com ㈢及时发放资助经费,高质量完成资助任务。 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的财政资金必须执行集中统一发放的方式,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补助资金统一打入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中,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资助任务,11月5日前各高中学校总结项目工作,形成书面报告交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㈣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资助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各学校要采取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开通资助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助工作公正、公平、公开。7月31日至9月30日的上班时间,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接受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咨询及问题的投诉,并对投诉情况限时核查处理。全州县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773-4826069。 附件: 1.全州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2.全州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申请汇总表 3.全州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经费发放汇总表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周报表 5.全州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发放明细表 6. 2022年全州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公示名单 全州县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全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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