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为充分发挥我县青年人才支撑作用,全州团县委结合实际,开展2020年暑期大学生实习工作,在用人单位和大学生之间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鼓励在校大学生回乡实习,使其积极投身家乡建设,为家乡建设献策献计,贡献青春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全州县委员会 协办单位: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 三、活动时间 2020年7月至8月 四、活动地点 部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党政机关; 五、活动对象 全州籍在校大学生 六、报名方式 全州籍在校大学生,在了解全州县大学生暑假实习活动以后,有意参加者,请参照附件6:《2020年全州县暑期实习岗位需求表》,填写好附件1:《2020年全州县大学生暑假实习应聘登记表》发至全州团县委邮箱(qztxw5854@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5日。 七、大学生实习岗位分配 7月上旬,团县委对应聘大学生进行筛选,以户籍或者家庭常驻地为分配原则,按照第一志愿填报分配实习岗位,对服从调剂的应聘者按照第二志愿进行调剂,统一安排岗前培训、上岗实习。 八、活动表彰 参加本次暑期实习活动的大学生,将获得由共青团全州县委员会和实习单位共同出具的实习证明,并在活动中评选出若干名表现突出的实习生,授予“优秀实习生”称号。(详见附件2:《2020年全州县暑假实习活动优秀实习生评选方案》) 九、其他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暨岗前培训:组织开展实习活动岗前培训,详见附件3:《2020年全州县大学生暑假实习活动启动仪式暨岗前培训方案》。 (二)经验分享会:总结经验,分享在实习过程中的所获所感所得,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十、其它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应聘大学生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和自身实际选择实习单位,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实习责任协议书》(详见附件4)。 (二)参加本次暑期实习活动的大学生必须参加团县委统一安排的岗前培训,实习时间应达到协议要求的30天以上。 (三)实习结束后,由各实习单位根据实习生的实际表现填写《实习工作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5) (四)由于各单位实习时间不尽相同,在8月底前由团县委组织开展一次“实习经验分享会”,参加实习活动的大学生互相分享在实习期间的所获、所感、所得,主办单位向实习大学生颁发《实习证明》,并对表现突出的实习生予以表扬。
【备注: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共青团全州县委员会所有】
共青团全州县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 2020年全州县大学生暑假实习应聘登记表 填表人: 填表时间: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岁 |
| 近期照片 | |
| 籍 贯 |
| 出生地 |
| 入 党 时 间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健康状况 |
|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QQ、微信 |
| 学 历 学 位 |
| 就读院校、 年级、专业 |
| 家庭现居住地址 |
| 现任或曾任 学生干部职务 |
| 何时大学毕业 |
| 申报岗位 (是□否□服从调剂 ) | |
| 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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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 参加社会 实践经历 |
| 校内外所获 荣誉 |
| 县级 团委 审批 意见 | |
备注:请应聘者将此表于7月5日前发送到全州团县委邮箱:qztxw5854@163.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2020年暑假实习-姓名-大学名称”字样。
附件2 2020年全州县大学生暑期实习活动 优秀实习生评选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实习活动,并且在实习过程中始终秉承认真负责的态度,激发实习生对待工作的积极性,对在暑期实习活动过程中表现优秀、工作能力突出的实习生予以表彰。 二、评选范围 参加2020年全州县大学生暑期实习活动的实习生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实习生的条件: 1.业务素质:虚心好学,能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于实习工作中,熟练掌握常用技术操作。实习期间的各项考核均取得优良成绩,得到所在实习单位的好评。 2.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富有团队精神;弘扬正气,抵制歪风,能较好地维护实习单位的利益和荣誉,较好处理实习中各种人际交往关系,出色完成实习任务。 3.纪律观念: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领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无故缺勤者; 2.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如:值班时擅离职守、擅自开休假证明等)或因不服从分配等受到实习单位批评者; 3.不按本次实习活动的时间安排提前退出实习活动者。 四、评选办法 (一)全州团县委相关负责人到各实习单位听取意见,并记录汇总考察结果。 (二)实习单位反馈实习生实习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 (三)实习生互评。 五、优秀实习生评选比例和要求 优秀实习生比例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30% 六、评选时间 8月19日-8月21日(暂定) 七、奖励办法 (一)由共青团全州县委员会授予“优秀实习生”称号 (二)优秀实习生名单公示: 1.创业大厦:8月22日(暂定) 2.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公示:8月22日(暂定)
共青团全州县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3 2020年全州县大学生暑假实习活动启动仪式 暨岗前培训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正式启动全州县大学生暑假实习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增加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本次活动的内容及意义,同时打响全州县暑假实习活动的招牌。 二、参会人员 县领导、团县委机关全体干部、全体实习生、实习单位代表、新闻媒体。 三、活动时间 2020年7月上旬(暂定) 四、活动地点 全州县创业大厦二楼0225会议室(暂定) 五、活动内容 1.启动仪式; 2.破冰游戏; 3.岗前培训。 六、活动流程 8:30 签到 9:00 主持人宣布启动仪式正式开始 9:10 请实习生代表宣誓 9:20 实习单位代表致辞 9:30 单位、实习生代表签订双方责任协议书 9:40 团县委领导讲话 10:00 组织破冰游戏 10:30 岗前培训 六、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暑假实习的所有实习生由全州团县委通知按时参加启动仪式。 (二)全州团县委邀请乡镇党政办主任和部分实习单位专业人士为实习大学生进行培训,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请所有参加暑假实习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培训,无特殊理由不参加岗前培训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活动参与资格,实习大学生培训结束后即上岗工作(具体上岗时间由实习单位灵活安排)。 (四)实习大学生正式上岗一周内将签订好的《实习责任协议书》交至团县委。
附件4 实习责任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乙方(实习生): 家庭地址: 所在学校: 学历、专业: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乙方本着提高自身专业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精神,自愿到甲方单位实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实习要求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本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相应有效证明(如身份证、体检证明等),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证、体检证明等资料有弄虚作假或欺骗甲方之事实,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二、实习期限 1.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如实习期满后,即使乙方已领取毕业证书,则甲方并无义务必须录用其为正式员工。如实习结束,经双方协商愿意建立劳动关系的,则甲方将优先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 三、实习岗位及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客观情况并结合乙方的专业知识和个人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在不同或同一实习部门进行实习,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实习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同意甲方和实习部门可根据工作(研发岗位)需要或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变动乙方的实习岗位。甲方在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要提前通知乙方并适当听取乙方意见,保证双方权益。 3.乙方承诺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同意认真、主动、及时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和任务。 4.乙方工作时间按实习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实习部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乙方将获得调休或加班工资,乙方应积极配合实习部门安排的加班工作。如乙方因工作需要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单位规定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加班,未经审批确认的,不视为加班亦不得作为调休依据。 四、实习管理 1.甲方提供实习场地,包括生产、研发或办公的场地及相关条件。实习期间甲方指定部门主管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实习期满以后,应对乙方的实习表现做出客观鉴定。 2.如果实习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标准,甲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3.在实习期间,若乙方未按规定作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伤害事故或任何民事、刑事纠纷或赔偿发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管理规定;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及相关法规处理。对于不能遵守相关制度的学生,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学生实习协议书》,但是应提前告诉乙方和说明原因,并及时通知乙方所在学校和全州团县委。 5.实习期间甲方提供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福利。双方协商同意,实习期间甲方每月付给乙方_____元(人民币)生活补贴;如果实习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甲方应在本协议期限1/3时间内提出解除本协议。 6.实习期间,乙方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甲方方面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乙方本人与其监护人承担。 五、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实习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视实际的工作情况给实习学生购买相关劳动保险。 3.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乙方实习工作。 六、知识产权 乙方在实习期间开发的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实习单位,论文为乙方所有。 七、协议解除或变更 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有特殊情况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协议,但必须在离岗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实习工资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4.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实习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所在学校及甲方同意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对于未能为企业或政府保守行业机密的行为,企业或政府根据《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等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十、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并复印一份交至团县委留存。 甲 方(盖章): 联系电话: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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