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2020年秋季 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出台了 具体如下
为充分做好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免试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区教育厅下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规范【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学生就读办法
(一)城区户籍类的学生,向本辖区学校提交申请及户口薄;县教育局组织人员核实材料后按照户籍所在位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分配学生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二)学生父母在学校辖区范围内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下同),可凭户口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向辖区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县教育局组织人员核实后,按照房产所在位置、就近入学原则,分配学生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学生本人有城区户口,同时其父母在城区内又有房产的,学生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辖区学校。 (五)入学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6月10日——6月19日,各学校及幼儿园做好毕业学生幼儿升学宣传、摸底调查工作,组织学生幼儿填写好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指导学生按照报名类别准备好相应材料,做好调查摸底及统计工作。 (二)6月底,制订《全州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校各园。做好政策方案解读等及宣传解释工作,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要打印并由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及办理义务教育证书。 (三)7月初,召开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议,布置各项工作及告知注意事项。各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成立11个登记审核小组及相关电脑输入组,保安秩序组,方案政策解释组,服务小组等。 (四)7月11日(星期六)、12日(星期日)各校接受城镇户籍类(A类)、县城房产类(B类、房产购买如合同及完税发票的,一定是2020年6月30日以前购买)、稳定工作职业类(C类)、经商类(D类)及各校特殊群体等学生报名登记,学校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退给学生,复印件做好分类,连同报名电子表、纸质汇总表于7月13日下午5点前交教育局普教股。 (五)7月14日——17日,教育局组织第三方人员核查材料及复查学生报名统计表,是否有重复、虚假、年龄不够、地段不属等问题,一经查出,安排周边学校。然后,公示第一批名单数和学校空余学位数,以及发布第二批报名就读的具体详细事项的通知)。 (六)7月20日、21日、22日,接受务工类(E类)学生网上报名。该类学生通过“全州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网上报名后,由教育局统一通过网上招生、摇号安排。 (七)7月23日——25日,学校组织人员对务工类学生在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做出安排。 (八)属于四中、五中、六中及七一、柘桥、绕山、水南等学校的全州镇籍学生,没有县城户籍和有效房产的,带户口本直接到辖区学校报名就读,以上学校不得拒收。 (九)8月初,被录取学生持学生本人或父母身份证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城区所有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小学毕业学生以及回城学生、幼儿持相关证明材料和《全州县2020年秋季新生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学生提交的材料均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证件后当场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学校存档备查),且真实有效。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公安局户籍科,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及各售楼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实地调查了解、核实所有学生申报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不予安排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