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完小2020年秋季学期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全州县教育局文件《全州县20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有关招生政策,为确保我校范围内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免试入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光明完小招生范围内(自来水厂以西的城西区域)户籍及父母有房产证、父母有稳定工作、父母进城经商(部分)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1、免试入学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免试入学。 2、公开透明原则。我校严格遵照教育局招生《通知》要求,除县教育局通过电视、网络、《全州教育》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入学条件以及入学程序外,我校还将通过学校校务公开栏、校讯通和全州县光明完小微信公众号(qzgmwx)等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A类)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学生,于7月11日、12日向我校提交户口薄及填报全州县2020年秋季新生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申报表。 (二)(B类)学生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可凭户口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及全州县2020年秋季新生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申报表,于7月11日、12日向我校提出申请。 (三)(C类)学生父母的其中一方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单位工作,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材料:劳动人事部门备案材料、行政介绍信、编制证、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凭证(2年以上)和财政工资等相关证明项,于7月11日和12日向我校提交户口薄、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及全州县2020年秋季新生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申报表。 (四)(D类)父母进城经商的学生根据其父母经商所在位置(商铺位置),于7月11日和12日向我校提交户口簿、父母其中一方在县城经商的营业执照(办证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及全州县2020年秋季新生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申报表。特别说明:经商D类学生报名需看教育局提供的花名册上是否有姓名,无姓名则不予报名。 (五)按照文件规定其他特殊人员子女就读,如:部队、军烈属、牺牲的公安民警、优秀企业家、较大型民营企业主子女等等,出具相关有效证明,优先统筹安排。 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和学生页)。学生提交的材料均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证件后当场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学校存档备查),且真实有效。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公安局户籍科,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及各售楼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实地调查了解、核实所有学生申报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不予安排就读。
1、凡我校服务范围内城镇户籍类(A类)、县城房产类(B类、房产购买如合同及完税发票的,一定是2020年6月30日以前购买)、稳定工作职业类(C类)、经商类(D类)的所有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和《全州县2020年秋季新生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申报表》,于2020年7月11-1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来校报名(请带小孩一同来校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7月14日-17日,教育局组织第三方人员核查材料及复查学生报名统计表,是否有重复、虚假、年龄不够、地段不属等问题,一经查出,安排周边学校就读。经核查后,公示第一批名单及学校空余学位数。 (三)7月20日、21日、22日,我校接受务工类(E类)学生网上报名。该类学生通过“全州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网上报名后,由教育局统一通过网上招生、摇号安排。(具体报名方法另行通知)。 (四)7月23日-25日,我校组织人员对务工类学生在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上报县教育局。教育局届时邀请县纪委、县人大代表、县政协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现场监督,进行网上摇号录取,直至补满学位数。 (五)8月初,被录取学生持学生本人或父母身份证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疫情期间,一名学生报名只允许一位家长进校园,请家长佩戴好口罩,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校园。 附件: 1.全州县2020年秋季新生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申报表 2.全州县20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报名情况统计表 全州县光明完小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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