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关于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
一、申贷受理时间: (一)学生上网申请贷款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9月30日 (二)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集中办理贷款时间: 1、大学在校生首贷(或更改信息)申贷受理时间:2020年8月4日——8月10日 2、大学新生申贷受理时间:2020年8月11日——9月30日 3、大学在校学生续贷:全面实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不需要再集中到全州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来现场办理,具体操作见附件操作流程。 注:每天现场办理时间: 上午8:30——11:40 下午:3:00——5:4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回执录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 二、注意事项: (一)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及国家开发银行通知,对于在6月30日前没有进行预申请的高中学生,但因新冠肺炎疫情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为其当场办理助学贷款。高校不需要进行校内助学贷款预申请,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七类学生可持有关证件到现场办理,因新冠肺炎疫情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为其当场办理助学贷款。续贷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同时,贷款前必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声明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二)各位同学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请务必牢记申请贷款时登录贷款系统的登录名和登录密码及贷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宝的账号和密码,便于贷后相关工作的开展。同时,贷款学生密切关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教育领域—教育救助与资助)(网址:https://www.glqz.gov.cn)及县学生资助办的微信平台(全州学生资助,微信号:qzxszz2015)以及QQ(894686687)群等宣传栏发布的相关通知,了解贷款及还款的最新动向。 (三)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已录入到预申请系统和续贷的学生,申请表上无需再加盖任何公章。 三、贷款须知 (一)贷款对像及额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的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学生。 (二)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确定,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学生贷款期最短不低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三)贷款用途: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共同借款人为非父母的,年龄在25-60岁之间。 四、贷款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贷款: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携带如下材料: 首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 | 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如丢失可使用高校证明、学信网信息代替)、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 |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未做预申请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原件。 |
续贷: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实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办理流程见附件)。 五、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0】18号)的文件要求,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对于首贷学生采用QQ(群号;894686687)在线表格接龙的方式预约办理,每天预约办理学生大约100个:上午50个,下午50个,没有预约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办理大厅进行办理贷款。来现场办理的学生和家长必须自备口罩,不戴口罩不得进入受理大厅。 六、优惠政策: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代偿,正常学制年限毕业后第一(毕业当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二、三年只需还息无需还本,第四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七、利息计算 根据积数计息法,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利息。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计算方式如下: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八、提前还款 学生可随时申请提前还款(在合同还有一个月即将到期的情况下除外),根据提前还款申请时间,系统自动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并计算应收本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前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后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次月20日前还款; (二)10月1日-15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11月30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2月20日前还款。 注:学生在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提前还款,无需自付利息。 九、支付宝 支付宝(网上填写申请表时自动生成),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学生可在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支付宝账户绑定。 一、贷款流程
贷款 申请 | 登录系统后,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然后填好“贷款申请”栏相应信息(续贷学生还须在“个人信息变更”栏等变更相关信息并重新登录)。 |
申请表、相关证明签章 | 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单位无需盖章)。 |
签订贷款合同 | 首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借款学生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和申请表到县资助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签订贷款合同。 |
录合 同回 执单 | 学生持县资助办出具的“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同时提请高校在10月10日前到系统中录入合同回执单,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贷款。 |
发放 贷款 | 县资助办汇总上报相关信息到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和区资助办,并通过“支付宝”发放贷款到高校账户(国开行通常在11月19日放款)。 |
归还贷款本息 |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要仔细阅读、认真遵守贷款合同约订的相关条款,通过支付宝或到县资助管理中心使用专用还款POS机按时还本付息或提前还款 |
十一、特殊情况处理 (一)在校生参军 1.提前还款,不付利息,高校协助出具相关证明。 2.不做提前还款,原还款计划不变,到期还本付息。 (二)应届毕业生参军 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军或到基层服务期间其贷款本金由国家代偿,但在未办理代偿期间产生的利息须由借款学生提前偿还,且须到高校出具相关证明。 (三)留级、休学 高校出具相关证明,并及时到全州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办理就学及还款信息变更,如因学生未及时变更相关信息导致产生的利息由学生自行承担。 (四)退学、出国、移民 需做提前还款,高校要做好相关的监督工作。涉外专业的学生,如选择出国留学的学生,高校应对学生做好相关的催缴监控工作。 (五)失踪、死亡 高校及学生家长应及时与全州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 十二、违约责任 1、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已载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并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3、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将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国家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学生名单。 4、学生毕业后,学生、高校和就业单位三方就业协议中将列明学生借款信用信息,并明确就业单位具有督促还款的责任。如借款学生具有还款能力但恶意拖欠时,就业单位可实行强制扣款,直至还清贷款本息。 联系电话:0773-4826069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续贷学生贷款操作步骤(1、在线贷款必须是学生本人、2必须使用电脑操作,不能用手机)。 附件3、使用支付宝还贷操作指南
全州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 | 基本情况 |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 身份证
号码 |
| 家庭人口 |
| 手机号码 |
| 家庭通讯信息 | |
| 邮政编码 |
| 家长手机号码 |
| 家庭成员情况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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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 □否; | 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 孤残学生:□是 □否;烈士子女:□是 □否; | | |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 | | | | 承诺内容: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请在下方空白处抄写上文并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 |
| 填表说明:未通过预申请且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据实填写本表。 |
附件2 续贷学生贷款操作步骤
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https://sls.cdb.com.cn/)→通过验证后进入续贷申请界面→填写贷款基本信息→选择共同借款人,系统会自动载入你的历史共同借款人,如果想新增一位共同借款人需要到线下资助中心办理→确认填写信息,如果发现填写错误点上一步返回修改→点下一步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同意远程受理协议→合同预览(部分截取),确定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使用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授权→同意并刷脸→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认证→点击查询认证状态→查询到身份认证成功,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返回克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卡片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耐心等待老师审批受理,无需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更方便快捷。 注意: 1、如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前往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2、线上远程受理需准备电脑下载有支付定APP的智能手机。 3、线上远程申请只能借款学生本人操作。 4、如学生无法找到电脑等设备,建议学生返校后通过高校电脑机房或者同宿舍舍友电脑办理(受理时间充足,请不用着急),不建议前往网吧等场合办理,以免个人信息泄露。
附件3 使用支付宝还贷操作指南 一、支付宝助学贷款主动还款的特点: 1.可使用快捷支付还款,无需开通网银,且无支付额度和支付次数限制; 2.可使用在任一支付宝账户为贷款账户还款; 二、操作流程:
在个人登录处输入账户名及密码(可使用贷款支付宝账户或其它任何一个支付宝账户登录)。 |
登录支付宝网站后,要项目栏中找到“还款”入口,点击进入(如果是使用贷款支付宝账户登录的,也可以点击支付宝站内信息进入) |
点击打开左侧的“助学贷款还款”,进入应用界面后,再点击“我要还款” |
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名”、“借款人身份证”以及“验证码”即可查询出还款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如确实有贷款要还但查询不到相关信息,请联系当地资助中心或学校资助办)。 |
进入支付宝收银台,在这里可以选择用支付宝账户余额、网银以及快捷支付进行支付还款 |
归还贷款本息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要仔细阅读、认真遵守贷款合同约订的相关条款,通过支付宝按时还本付息(否则,政府将通过有关途径进行曝光)或提前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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