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通

谁的错?顾客撞门受伤,桂林一酒店被索赔

[复制链接]

2022-10-10 11:06:49 2450 1

确实是个孩子谥 发表于 2022-10-10 11:05:55 |阅读模式

确实是个孩子谥 楼主

2022-10-10 11:05:55

“砰”一声撞玻璃上,面部受到创伤,我的错,还是门的错?近日,象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0546e776dafc9e4588abe175cfd0303d.jpg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唐某入住桂林某酒店,次日上午7时20分许,唐某从该酒店一楼大厅外出,当行至出入口时,不慎碰撞到自动感应玻璃门上,致其脸部受到创伤。
酒店工作人员随即陪同唐某至医院急诊创伤外科治疗,产生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708. 88元。
酒店一楼大厅出入口由全透明玻璃建成,中间两扇为平移式电动感应玻璃门,两侧为固定玻璃门,客人由电动感应门出入酒店。事发时,该玻璃门中间张贴有绿色警示标志。
861640215c510d4c4fdfa2c9f5f004f9.jpg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原告认为被告在电动感应玻璃门上粘贴的安全提示不够醒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也未采取任何有效的保护措施,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全部责任。
对此,被告酒店表示,其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原告受伤系自身过错导致,被告不承担责任。因对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唐某向象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桂林某酒店赔偿各项损失11660元。
ecfa0eddb464e254253372d8cefc7b5f.gif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所涉事故发生时,酒店一楼大厅出入口玻璃门上虽张贴有绿色警示标志,但该出入口为全透明玻璃门,玻璃门上绿色标识篇幅较小,不够醒目,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桂林某酒店作为酒店的经营者,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发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而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安全负有必要的谨慎注意义务,对周围环境应予以细致的观察,在通过玻璃门时,理应稍加谨慎,尽最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以保证自身安全。但唐某却疏忽大意,撞上玻璃门,其对自身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应负一定的责任。
综合原被告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最终酌情认定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1196.2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日常生活中这种“看不见的危险”还有很多,商家做好提示工作,顾客时时当心看清前路,才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桂林事儿综合编辑(版权归原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123456868 发表于 2022-10-10 11:06:49

123456868 沙发

2022-10-10 11:06:49

双方都有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

:
注册会员
:
ts23kk4bs33@reguser.com
:
未填写
:
未填写
:
未填写

主题32

帖子90

积分90

图文推荐

  • 出售手表,就带过一次,需要的联系

    就带过一次,全新,低价出喜欢手表的可以来看看。

  • 邓世文率队调研东丰新材料集团 解企业难题

    1月9日,全州县委书记邓世文率队深入东丰新材料集

  • 报!全州下雪啦!2025年第一场雪!

    全州下雪啦!!今天(1月9日)全州天湖景区迎来了

  • “90后”全州人唐少云,新职明确!

    广西贺州市“昭平人大”消息,12月18日,昭平县十

  • 好险!全州盘女士家耕牛被偷...

    年底了,注意安全财产安全... “冬季行动”以来,

  • 发布新帖

  • 在线客服

  • 微信公众号

  • APP下载

  • 返回顶部